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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获设计“剽窃奖”被质疑 协会回应并非有意为之

时 间:2019-02-18 03:19:20 来 源:本站整理

  中国企业获设计“剽窃奖”被质疑

  2019年度德国“金鼻子剽窃奖”多家中国企业上榜,德国“反剽窃协会”回应称并非有意为之


德国“反剽窃协会”公布2019年“金鼻子剽窃奖”名单。


获奖名单中被提及的仿冒锅具产品。


“金鼻子剽窃奖”奖杯。官网截图

  近日,一则中国制造商包揽德国“金鼻子剽窃奖”前十名的消息引发关注。中国产品设计是否山寨外国设计再次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

  2月15日,活动组织方德国“反剽窃协会”(Aktion Plagiarius)新闻发言人克里斯汀女士(Christine Lacroix)向新京报记者介绍,这份获奖名单由专家评委会确定,其中也包含大量欧洲经销商。奖项旨在谴责仿冒者肆无忌惮的商业行为。但她同时表示,尽管奖项曾经对一些商家起到威慑作用,但其实并无法律效力。

  针对今年有多家中国企业上榜被质疑,克里斯汀表示,协会此前曾向全世界400余家公司颁过该奖,其中涉及很多国家的企业。“在今年的获奖名单中,也有大量售卖仿制品的欧洲国家被提及。”

  奖项至今已有42年历史

  公开资料显示,“金鼻子剽窃奖”是由德国反剽窃协会每年为仿冒产品制造商和经销商颁发的奖项,这一奖项是德国设计师里多·布瑟在发现自己的设计被仿制后于1977年创立的。据“反剽窃协会”官网介绍,该协会是一个独立的注册协会,成员包括知识产权律师、企业经营者及部分政界、法律界人士。“金鼻子剽窃奖”至今已有42年历史。每年“公然”制作或销售仿制品最严重的制造商和经销商都会上榜,奖杯为一个有着长鼻子的小黑人,底端印有“剽窃”字样。

  在其官网介绍中称,造假者侵犯知识产权将其他人的创作作为自己的成就,这一奖项旨在谴责他们肆无忌惮的商业行为。同时,也希望借此揭示受仿冒问题影响的企业所面临的不公处境,呼吁大家广泛关注。

  德国“反剽窃协会”新闻发言人克里斯汀女士介绍,在1977年的法兰克福设计展览会上,里多·布瑟发现一家来自香港的企业正在推销他自己为德国公司设计的称重秤。这家香港企业的产品虽然价格低廉,但产品质量较差。由于仿制品采用了低质量材料,极大地影响了秤的精度和性能。后来在德国公司的谴责下,这家香港企业不得不从展厅中撤销了这一产品并停止销售。但此时仿制品已卖出10万件,且其他仿冒者层出不穷。因此,里多·布瑟希望通过向这些仿冒者颁发这一奖项从而引起公众对仿冒问题的关注。而“金鼻子剽窃奖”的第一个获奖者就是上述这家来自香港的企业。

  今年多个奖项颁给中国企业

  2019年度“金鼻子剽窃奖”获奖名单于当地时间2月8日公布,其中包含3名主要奖项获得者、6名并列奖及1名特别奖,均涉及中国企业。

  获得今年“金鼻子剽窃奖”第一名的是中国宁波的一家企业。该企业被指仿制了其他一家德国公司的角座阀而上榜,反剽窃协会评委会认为,这家厂商照搬了一家德国公司的经典设计元素,如黄铜阀体上数字四周的边框。

  第二名的获奖者是一家来自中国汕头的玩具制造企业。其获奖评语称其“完全复制”了另一家公司出品的挖掘机玩具的设计,但材料和做工相对粗糙。获得这一奖项的不止该家企业,还包括该产品在德国的经销商。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该评语中提到,相关德国经销商已签订停售声明,并(向原版公司)支付了赔偿费。

  第三名的获奖者来自中国浙江,这家公司仿造了一款铸铁锅。反剽窃协会评委会认为,这家中国企业“借鉴”了原版铸铁锅的所有设计细节,但用廉价的铝来替代高质量的铸铁作为原材料,成本仅为原版铸铁锅的十分之一。这一奖项同样提及经销商,称多家德国和欧洲经销商已签订停售声明。

  其他六名“并列奖”获得者均为中国厂商,分别来自安徽合肥、浙江慈溪、河北、天津等省市。此外,还有一项“特别奖”,被仿造的产品为一款产品动作检测器。由于中国仿冒厂商众多,反剽窃协会未公布具体企业名单。而该仿制品经销商则遍布波兰、德国、匈牙利、西班牙、丹麦、英国、立陶宛、荷兰、奥地利、葡萄牙、捷克和土耳其。

  中国企业回应称不知获奖

  记者根据获奖者名单试图联系部分中国企业。其中,一家来自汕头的玩具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并未听说过这一奖项,也未收到任何获奖通知。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产品也不是我们在做,还有别人在做。”记者又联系了三家上榜企业,均回复表示未收到相关获奖通知,并否认生产仿制品。至于相关产品的设计原创问题,这些企业并未予以正面回复。

  德国反剽窃协会新闻发言人克里斯汀表示,一般来说,协会自身和被侵权企业会尽力通知仿冒者,但由于信息不全、语言障碍等原因,不一定所有的企业都能联系上。克里斯汀强调,这一奖项曾起到一定作用。“一些厂商、经销商告诉我们,他们已经停止了仿冒品生产或销售,并将重新考虑他们的策略。”

  ■ 对话

  “多家中国企业获奖并非有意为之”

  2月15日,“金鼻子剽窃奖”主办方德国“反剽窃协会”发言人克里斯汀女士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有涉及产品基本都是由被侵权的厂商提出,由该协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经过评委会评审确定奖项。奖项的评定会考虑到相关产品被侵权的严重程度和其产品的影响范围。

  新京报:这些奖项的评定过程是怎样的,由谁来确定奖项得主?

  克里斯汀:任何获得授权并提供原产品及仿冒品的制造商、设计师和经销商均可以提名相关奖项。协会每年会邀请来自设计、技术、经济、法律多个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进入评委会评审环节的所有厂商进行评估,并确定获奖名单。

  新京报:评估的因素包括哪些内容?

  克里斯汀:评估内容包括价格和质量差异、涉嫌仿制品的安全风险、原产品的注册知识产权信息、司法判决信息及其他相关协议、以及被指剽窃企业的回应等。

  新京报:奖项公布前会提前告知相关获奖企业?

  克里斯汀:在获奖者名单确定前,被控“剽窃”的企业会被通知将获这一奖项,并有机会发表回应。这些回应也在评估范围内。当然,评委会成员的个人经历对其决定也有影响。从根本上讲,这一奖项的聚焦点主要还是针对制造相对粗糙的1:1仿制品,这些仿冒产品故意被制造成与原创产品相似,并且毫无创造性。

  新京报:仿冒品的制造企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克里斯汀:“金鼻子剽窃奖”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协会也不会主动起诉。如果被侵权企业想要采取法律行动,协会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幸运的是,由于担心负面影响,许多仿冒者已经开始寻求与原创制造商达成协议。比如,将剩余的产品撤出市场,签署停售声明。

  新京报:有声音质疑今年的奖项前十名得主均来自中国。

  克里斯汀:这并不是有意为之。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比如去年的获奖者就包括来自德国、智利、西班牙的生产和经销商,而且也包括了很多网络销售商。此奖项创立42年以来,已向全世界400余家公司颁奖。获奖者中包括很多西方发达国家。在今年的获奖名单中,也有大量制售仿制品的欧洲国家被提及。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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